“金陵丽丰”系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发明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的相关规定,现将该成果转化价格公示如下:
“金陵丽丰”成果转化价格为 5 万元加提成费(原原种和原种苗按当年销售每株0.3元的价格计提,生产苗按当年销售每株0.02元的价格计提)。
公示截止日期至2025年3月3日,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内容并签字及注明联系方式。
联系人:赵江涛
联系方式:025-84390636
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处
2025年2月17日
【打印此页】
【关闭窗口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