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提升科技对乡村振兴的引领支撑作用,更好促进我院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,增强亚夫科技服务体系整体效能,经院研究、省财政厅同意,现将《2023年度亚夫科技服务项目申报指南》予以发布,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条件
1. 项目申报主体为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各专业所、农区所和相关部门(中心),鼓励专业所和农区所联合申报。
2. 各单位应加强科技力量协同协作,组织能下沉下乡的人才团队,选择我院重大技术成果开展示范推广,解决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关键难题。同一单位或部门(含挂靠中心)主持申报的竞争性立项项目不超过3项;同一人员主持的项目最多1项、参加的项目不超过3项(含新申请和在研)。
3. 本项目属农业科技推广类项目,不支持基础研究和基础应用研究。
二、组织管理要求
1. 项目申请人担任单位(部门)主要领导职务的,须明确1名科技服务专家作为第二负责人,负责与地方协调对接、成果示范、农技培训等科技服务工作的落实。
2. 项目申报要与地方农业主管部门、园区、乡镇等进行前期对接,达成共建示范基地、开展成果示范推广、带动农民增收等目标。
3. 请严格对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申报,不符合指南要求、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进入评审。
三、经费管理要求
1. 申请人根据科技服务任务实际需要,真实、合理地提交项目经费预算,预算编制作为项目评审立项的重要依据。执行期2年的项目须编制总预算及分年预算。综合示范基地和产业平台示范基地类项目须填报地方(共建单位)配套资金。
2. 进一步精简预算编制科目,按设备费、业务费、劳务费(含专家咨询费)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,只需编制测算总额;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后不超过20%比例核定。定向支持类项目不预算间接费。
3. 项目总结验收时,1年期项目由牵头承担单位提交财务决算报告,1年期以上重大项目由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进行财务审计,否则不予验收。
四、项目立项
1. 2023年度亚夫科技服务项目按照“滚动支持、定向支持与评审遴选相结合”方式进行科学立项。滚动支持和定向支持类项目,由业务管理部门根据评估、验收等情况拟定建议清单;评审遴选类项目,由业务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,重点评审项目的实施可行性、任务分解科学性、成效目标合理性、相关合作基础以及经费预算等。
2. 项目申请人原承担的科技服务项目实施成效、经费执行、地方评价等将作为立项的重要参考。亚夫科技服务项目总结验收和亚夫工作站考核评价不合格的负责人,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亚夫科技服务项目。
五、申报程序与材料要求
各申报单位要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各方协同协作,确保项目实施可行。已获国家级和省级认定的科普示范基地,须于4月7日12:00前向业务管理部门提供证明材料。其他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4月30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纸质版申报书正反打印,一式6份(原件自留存)。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报送至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综合楼516室。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jaaskjtg@126.com。
六、申报咨询
业务工作咨询:成果转化处 魏国平 025-84391276
财务政策咨询:财务处 马国芳 025-84391022
江苏省农业科学院
2023年3月28日